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试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挂号制度变革布告》的告诉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三部分 2018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推动全国一致“多证合一”变革的定见》(工商企注〔2018〕31 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 6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快速推动全国一致“多证合一”挂号制度变革的施行主张》(琼府办〔2018〕45 号),经研讨,决议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试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挂号制度变革的布告》(海府〔2016〕13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