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18日16时30分讯(董进)3月1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出炉,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主办的“某企业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这是该区首个将具有土地看护职责的单位作为第三人的案例,具有示范意义。
2018年11月2日上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某街道发现非法倾倒固态废料情况,现场检查发现在某街道的一块空地处散乱堆放着大量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油漆桶和漆渣,对倾倒现场土壤环境造成了污染。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与相关单位执法人员共同对危险废物进行清点,现场共堆放危险废物16.6吨。经进一步调查发现,2018年10月24日,某企业员工将企业的废旧油漆桶、废旧稀释剂桶、废旧固化剂桶通过货车运输至某街道空地进行倾倒,倾倒危废数量为4.58吨。
事故发生后,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立即开展本次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并主持召开了磋商会议,赔偿义务人(涉案企业)、第三方单位及鉴定评估单位就损害评估内容、金额、修复、赔偿金支付等问题进行磋商,并要求涉案企业与第三方单位共同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工作,并对修复结果进行后评估,双方按比例承担修复费用。
据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该案例是首次将具有土地看护职责的单位作为第三人,具有示范作用。被污染地块为政府储备用地,分局将对污染土地具有收储、看护职责的企业列为第三方单位,推动其主导修复工作,受损土壤得以顺利修复,也强烈震慑了在已征未用土地上倾倒危废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通过这一案例,也能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提升土地看护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逐渐增强其环境监管责任意识,强化了司法衔接,共同维护生态环境。”该负责人说道。
此外本案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线索,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法院将赔偿义务人积极修复受损土地的情节在判决裁量最大限度地考虑,充足表现了生态环境和司法部门共同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守护生态的强大合力。而将工作开展经费先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由财政先行垫资,再由赔偿义务人缴入同级财政,也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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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日上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某街道发现非法倾倒固态废料情况,现场检查发现在某街道的一块空地处散乱堆放着大量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油漆桶和漆渣,对倾倒现场土壤环境造成了污染。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与相关单位执法人员共同对危险废物进行清点,现场共堆放危险废物16.6吨。经进一步调查发现,2018年10月24日,某企业员工将企业的废旧油漆桶、废旧稀释剂桶、废旧固化剂桶通过货车运输至某街道空地进行倾倒,倾倒危废数量为4.58吨。
事故发生后,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立即开展本次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并主持召开了磋商会议,赔偿义务人(涉案企业)、第三方单位及鉴定评估单位就损害评估内容、金额、修复、赔偿金支付等问题进行磋商,并要求涉案企业与第三方单位共同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工作,并对修复结果进行后评估,双方按比例承担修复费用。
据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该案例是首次将具有土地看护职责的单位作为第三人,具有示范作用。被污染地块为政府储备用地,分局将对污染土地具有收储、看护职责的企业列为第三方单位,推动其主导修复工作,受损土壤得以顺利修复,也强烈震慑了在已征未用土地上倾倒危废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通过这一案例,也能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提升土地看护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逐渐增强其环境监管责任意识,强化了司法衔接,共同维护生态环境。”该负责人说道。
此外本案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线索,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法院将赔偿义务人积极修复受损土地的情节在判决裁量最大限度地考虑,充足表现了生态环境和司法部门共同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守护生态的强大合力。而将工作开展经费先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由财政先行垫资,再由赔偿义务人缴入同级财政,也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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